• 呼和浩特市第一批“青城英才”评选活动开始申报啦!
  • 发布时间:2019-07-31 11:34:08   来源: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浏览次数:935

金桥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各位英才

请注意!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

激励各类优秀人才施展才华、创造价值,

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呼和浩特市委决定开展

呼和浩特市第一批“青城英才”评选活动



作为在呼和浩特奋斗,

并为呼和浩特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你,

如果品德高尚、能力超群、业绩突出,

那么你就是我们要找的“青城英才”!



所以

产业园的英才们不要谦虚,

快准备好材料进行申报吧!

(申报相关材料已通过楼层主管发送)

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10日

大家千万不要错过!


评选要求和目标


根据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评价标准,不受学历、学位、职务、职称和身份等限制,在我市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专业技能、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文化艺术、体育竞技、社会工作、金融服务等领域选拔一批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突出、创新成效显著、能够代表当前我市领先水平,并为首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授予呼和浩特“青城英才”称号。第一批“青城英才”选拔总数约30名,管理周期为2年。


评选资格和条件


“青城英才”人选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贡献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一)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理论研究上有创造性成果,对学科建设有较大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理论优秀成果奖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励,被市内外同行普遍认可的学科学术带头人。


(二)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科研成果,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或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获得国家部委自然科学奖、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或获得中国专利奖,且该专利经转化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发明人。


(三)在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作用,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解决了重大技术问题;或在引进消化、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在企业技术改造中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在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科技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特别是在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能运用现代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并经市场检验,对推动技术创新和促进生产力发展贡献突出,所管理的单位或部门连续三年以上位居自治区或全市先进行列的主要经营管理者。


(五)在教育教学领域,对学科建设、学校管理、人才培养和教育事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得自治区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长期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能发挥学科带头示范和领军作用,并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级)表彰,对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教师及教学管理者。


(六)在医疗卫生领域,医疗技术和临床实践效果达到全区先进水平,特别是在诊断治疗疑难疾病、常见多发疾病和卫生防疫方面作出较大贡献,居全区领先地位,有重要影响的医务工作者。


(七)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以及文化传承等领域,成绩卓著,业务水平在全区同行中领先,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带头人;或获得常设性国家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艺术三等奖以上,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其他国内外权威奖励,得到社会公认的文艺、新闻工作者。


(八)在信息、金融、财会、法律等领域,专业能力出类拔萃,有反映其专业水平的理论成果或技术成果,或为解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过突出贡献,或在市内外享有较高声誉,或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先进工作者。


(九)在体育竞技领域,培养出获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性单项锦标赛前三名的主要教练员;获得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性单项锦标赛前三名的运动员。


(十)在技能专长方面,职业技能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社会公认的能工巧匠;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全区技术能手等称号,能够解决生产中的高难度技术问题的技术能手;在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及企业技术革新中作出重大贡献,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先进个人。


(十一)在工农业生产科研一线,从事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应用推广等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国家、省(部)级表彰,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基层实用人才。


(十二)在社会工作方面,业务技术处于全区领先水平的学术团体、社会组织带头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级)社会工作荣誉,或承担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级)社会研究和社会服务项目,在培育发展本土志愿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人才。


(十三)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的个人和团队带头人。


以上凡属集体获奖项目的,只选拔主要完成人,获奖项目不重复参评。


联系我们
  • 地址:
  • 联系电话:
  • 版权所有©内蒙古通研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电话: 邮箱:
  • 蒙ICP备15004907号-12 网站制作由内蒙古阿启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