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活动】电商中心开展网络文明诚信金牌商家评选活动
- 发布时间:2020-12-01 14:03:15 来源: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浏览次数:257
为持续推进卓资县电商中心入驻企业网络文明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广大经营者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意识,增强从业人员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意识,逐步规范个体私营业主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文明素质,营造一个开放、诚信的市场环境,卓资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从11月10日~25日期间开展卓资县“网络文明诚信金牌商家”评选活动。
通过开展诚信企业、诚信商户评选活动,激励经营者创建良好信誉。促使生产者、经营者重视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主办:卓资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卓资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入驻企业,在本县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企业和个体商户。组长:卓资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志伟副组长:卓资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科员 郭志宇小组成员:卓资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负责人 杜柏业1、证照齐全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公示,及时全面向消费者发布和明示商品价格或服务的信息。2、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诚信计量,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守合同、重信用,在同行业中占有领先地位,连续两年盈利无亏损。3、从事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制度,严把原材料进货关,严格出厂检验,落实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4、工商系统信用记录为A类企业,工商年检未发现原则问题,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5、服务和售后服务有保障,严格按国家规定及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6、建立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处理流程,有各项规范性制度,在本企业中有专人解决消费纠纷,近两年无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发生。7、依法照章纳税,无偷、逃、抗、骗税行为,模范遵守财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两年内无税务处罚记录。8、劳动用工规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注重安全生产,两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和环境保护。(一)填报网络文明诚信金牌商家申报表,含纸质和电子版。(二)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11月初开始,企业开始线上、线下填报网络文明诚信金牌商家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二)参与评选网络文明诚信金牌商家如因货品质量、服务等出现严重问题或出现消费者投诉等情况,取消参赛资格。(三)评选小组根据商家提供的评选材料完整度及产品质量、销量、买家评价、快递物流速度、售后等进行综合打分评选,选出前六名达标的商家颁发“网络文明诚信金牌商家”牌匾。 (四)每年对挂牌的“网络文明诚信金牌商家”进行复查考核,经复评考核未能达到标准的予以摘牌;出现严重违法行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它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并通报的,经核实后及时摘牌,并予以公布。(五)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主办方对本次活动相关条款可作出适当解释和调整。(一)获得“网络文明诚信金牌商家”荣誉称号的企业、商户,将优先组织参加县里组织的相关服务和培训活动。此次评选活动纳入信用体系建设中,逐步规范整理经营主体诚信资料,建立诚实信用档案,完善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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